本籍名人
尚书高友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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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友玑(1461-1546),字肃政,号南屏道人。出生于乐清茗屿乡(现北白象镇)高岙村的一门簪缨望族。“少时有大志,事亲至孝”。9岁进村塾读书,稍长随父述庵(后以太学生入仕至刑部主事)攻习先贤经典。明弘治三年(1490)进士,做官40年春秋,历事三朝,调职一十九任,累官至工、刑部尚书,晋阶资政大夫。86岁辞世,追赠为太子太保,谥襄简,朝廷还拨款为其建墓。

高友玑一生清廉勤政,不畏权势,秉公执法,体恤百姓,为国为民办了许多称世实事。明弘治十六年(1503),高友玑出任九江太守。九江地瘠,水患严重,更有驻军横暴和苛捐盘剥,百姓生活困苦不堪。高友玑昭示国法,制止了兵扰;奏免不应该收农户用于生产的舟船税,还免除了贫弱者的徭役,使当地百姓过上温饱安定的日子。时政绩列十三都之首。明正德二年(1507),广西田州(今田阳县)土官岑猛因不满被降职,发动叛乱,府治失陷,殃及地方平民。朝廷曾派放谢湖去平乱,然谢湖怕死,“不敢入其境”,外驻三年无功;于是改派“才识优长,刚柔相济”的高友玑去。田州是南方蛮地,以前去做官的人很少平安回来,同僚和亲友们为他担忧,百高友玑毫无惧色,说:“为国而死,臣子当为。”当据家事嘱托夫人,贤惠的黄氏夫人道:“孝,我代之;忠,在君子。”高友玑在田州采取“攻心为上”的策略,“宣朝廷之恩威,示归叛之利害。待之以忠信,光之以廉节”。岑猛即改邪归正,皇帝并且恢复其职。接着高友玑整顿地方建制,办学教化,南人感服。高友玑不劳师费财平定了兵变,后回忆在田州的岁月说:“耳所闻者鸟语,目所见者兵刃。夜防刺客,日虞蛊毒。”可见当时当地环境的险恶。

同年,正直不阿的高友玑遭权奸刘瑾排斥,外调卫辉(今河南汲县)当府尹。正德五年(1510),刘瑾伏诛后,高友玑三年三升,正德八年(1513)升为都察院右副都御史,奉旨巡视山西大同。因高友玑敢于碰硬,惩治宁王在当地党羽,遭宁党诬陷,降官二级。《山西通志》评他是“不畏强御,谳狱平允,民无冤抑”。嘉靖四年(1525),被诬昭雪后,高友玑政声鹊起,朝廷委以总督江淮漕运兼巡抚凤阳等州县的重任。在漕运任上,高友玑查获了不少令人震惊的腐败案件。其中一官员勾结商人,粮船搭货,以公肥私,贪污国家粮食和运费数额巨大,图谋逃脱惩罚,向高友玑送礼银1000两,被高友玑断然拒绝:“既知今日行贿,何必当初贪赃!”按律惩办。

嘉靖八年(1529),六十九岁高龄的高友玑,在刑部尚书任上退休,带着几箧伴随他宦游多年的图书回乡后,办的第一件事就是实现25岁读书时“蓄志欲创南屏书院”的夙愿。他把全部积蓄置田100亩做基金,把收入的田租供给村内青少年上学,在家乡白鹭屿开办“南屏书院”,并亲自撰写了书院碑记。

高友玑三为知府,三为参政,二为方伯(布政使),两任都御史,一任漕运总督,两任工、刑部尚书,从政历40年,包括致仕后居家十余年,始终保持“恪恭严整,善守成法”。尤令后人敬仰的是,高友玑“所居朴隘,相传为几百年旧屋,卒无所增缮”(《乐清县志》)。历代清官层出不穷,清到像高友玑长住旧屋这样境界的,实属凤毛麟角。后任首辅徐阶赞他诗云:“簪笏后来知多少,柏台行礼只图书。”

   高友玑全身心扑在政务上,极少闲情舞文弄墨,故著作不多。所撰《云中奏议》、《漕运奏稿》,在倭寇侵乱乐清时散佚。现存手抄本《南屏遗稿》藏于温州图书馆。

《南屏遺稿》民國永嘉黃氏敬鄉樓抄本(藏溫州市圖書館)书影_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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