海岸线变迁
乐清清朝时的迁界与展界
作者: 王志成   来源:《乐清人文史话》.北京:人民日报出版社,2005.7
 

乐清在清顺治三年(1646)入清版图,辖地范围同明朝时,“图”改称里,人口79734人(康熙《乐清县志》载)。清顺治十三年(1656),郑成功部将甘辉在乐清地团、翁垟等地筹饷。朝廷为切断乐清人民与郑成功的联系,颁布海禁令,致乐清人“竟无可食之盐,无可食之鱼”。顺治十八年(1661),在郑成功部攻克磐石卫,占领乐清县城情况下,清廷又下“迁界令”,乐清迁弃94里,存42里(里,编户单位,以110户编为1里)。县衙迁到大荆,今虹桥、乐成、柳市等主要集镇被毁,大片土地成了无人区,迁弃人丁69636人(康熙《乐清县志》载)。

   直至康熙四年(1665),因郑成功收复并退至台湾岛,乐清县衙迁回县城。康熙九年(1670),朝廷虽然下了“展界令”,因耿精忠部曾养性战事,一直延续到康熙二十二年(1683)清廷统一台湾,乐清海禁才算结束。乐清城在顺治、康熙年间,人口锐减,仅一万余人,是个残破的下等县。故乐清在清朝前一百年,经济恢复缓慢。直至乾隆二十年(1755),经济才恢复旧貌。

   康熙在平定三潘之乱后,注重发展经济,奖励开荒围垦。康熙四十年(1701),乐清知县陈大年大兴水利,“修陡闸二十余所,溪河塘埭四十余处”(道光《乐清县志》载),报垦农田5000余亩,满一年后才征收钱粮。清一朝,乾隆五年(1740)修筑白溪免渡塘;嘉庆元年(1796),在慎海修建曾氏二陡门;同治十年(1871)筑蒲岐海塘;光绪元年(1875),在南塘三江筑南山塘。其中,清朝时乐清最大的海涂围垦,当属福鼎陈殿金(1719-1799)的南塘围垦工程。

   陈殿金,字汝白,号西庚,福建福鼎人。雍正十三年(1735)与其胞弟陈肖云来乐清南浦(今属南塘镇)、蔡岙(今属清江镇)等地围垦海涂,历时四十三年,共筑南塘、西塘、东山塘等六处海塘,围垦土地8460亩(今日南塘镇18村,其中14个村及清江镇部分农田,均系陈殿金围垦海涂而成)。然陈殿金耗尽资财筑塘围海,开垦出来的塘田却多被当地地痞劣绅霸占,申诉屡败,含冤难伸,嘉庆四年(1799)死在福鼎故里。倒是南塘民众感念陈殿金恩德,于南塘塘角集资建庙,立碑纪念。

乐清滨海新区与胜利塘(胡林俞摄)

乐清的标准海塘(胡林俞摄)